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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陕西在行动

时间:2019-06-01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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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李宗华摄

高陵21人涉黑团伙受审

昨天,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某桥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庭审预计历时3天,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以来,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被告人马某桥利用其担任西安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笼络村委会干部数人,用金钱利益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刘某刚、尤某峰,为其充当“保护伞”。并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多人为其效力服务。操控耿北村所有征地、租地建设项目,骗取租地补偿款,虛构建设项目贪污公款,组织人员非法挖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垄断村域经济,称霸一方,给村民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对马某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秦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公诉人员提到的为马某桥等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尤某峰,在5月24日我省通报的5起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之列。该案已于去年10月宣判,尤某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本报记者张晴悦

杨凌重拳出击打击黑恶势力

本报杨凌讯(孙建恒彭佳涛记者薛保华)5月31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共收到各类线索476条,办结366条,办结率77%。

截至目前,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共侦办恶势力团伙案件2起,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打掉郭某某为首强揽工程恶势力团伙1案5人;成功打掉以张某某为首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恶势力团伙1案6人),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29起,刑事拘留177人,逮捕123人,移送起诉24人。

发布会上,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俊甲介绍,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将按照中央、我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做好线索核查清底、案件办理归零工作,并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挖出背后“保护伞”。

渭南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

本报渭南讯(记者杨晶)5月30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扫黑除恶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据了解,截至5月25日,渭南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21个,恶势力团伙22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948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50人,査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亿余元。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案件26件266人。法院审判案件17件138人。群众知晓率、成效认可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随着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社会风气、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汉滨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案件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5月31日下午,汉滨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当天集中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

1.被告人赵健涉嫌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沈伟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八年六个月和两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2.被告人张伟等2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两案合并审理,20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3.被告人葛鹏、刘磊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葛鹏、许志鹏、徐鑫、王培、李玮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年半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4.被告人冯兴桥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冯兴桥、陈知明、胡万尧涉嫌寻衅滋事罪两案合并审理,3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与前罪数罪并罚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5.被告人黄亮亮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亮亮、汪森森、宗海建、李辉金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4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截至5月31日,汉滨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0件85人,受理涉黑涉恶案件数占安康市2/3,其中已宣判19件84人。

宝鸡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案55件

本报宝鸡讯(记者董毅)5月31日上午,记者从宝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查处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团伙62个,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50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6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及充当“保护伞”案件55件。

宝鸡市纪委常委李培春告诉记者,市纪委把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坚持高压震慑,对涉黑涉恶问题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对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全力核查。

截至目前,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案件55件,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6人。

扫黑除恶进行时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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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陕西在行动

导读:庭审现场本报记者李宗华摄高陵21人涉黑团伙受审昨天,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某桥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庭

庭审现场   本报记者  李宗华摄

高陵21人涉黑团伙受审

昨天,西安市莲湖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某桥等21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庭审预计历时3天,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8年以来,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被告人马某桥利用其担任西安高陵区耿镇耿北村党支部书记和主任的职务便利,笼络村委会干部数人,用金钱利益腐蚀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刘某刚、尤某峰,为其充当“保护伞”。并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充当打手,以经济利益为诱饵,拉拢多人为其效力服务。操控耿北村所有征地、租地建设项目,骗取租地补偿款,虛构建设项目贪污公款,组织人员非法挖砂,造成国家矿产资源严重破坏,垄断村域经济,称霸一方,给村民形成心理强制,严重危害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对马某桥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秦都市报记者注意到,公诉人员提到的为马某桥等人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工作人员尤某峰,在5月24日我省通报的5起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之列。该案已于去年10月宣判,尤某峰因受贿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本报记者张晴悦

杨凌重拳出击打击黑恶势力

本报杨凌讯(孙建恒彭佳涛记者薛保华)5月31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区共收到各类线索476条,办结366条,办结率77%。

截至目前,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共侦办恶势力团伙案件2起,打掉恶势力团伙2个(打掉郭某某为首强揽工程恶势力团伙1案5人;成功打掉以张某某为首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的恶势力团伙1案6人),破获九类涉恶刑事案件29起,刑事拘留177人,逮捕123人,移送起诉24人。

发布会上,杨凌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扫黑办主任李俊甲介绍,下一步,杨凌示范区将按照中央、我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做好线索核查清底、案件办理归零工作,并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挖出背后“保护伞”。

渭南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战果

本报渭南讯(记者杨晶)5月30日,三秦都市报记者从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获悉,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扫黑除恶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据了解,截至5月25日,渭南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7个,摧毁恶势力犯罪集团21个,恶势力团伙22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1948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50人,査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亿余元。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案件26件266人。法院审判案件17件138人。群众知晓率、成效认可率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个百分点。随着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全市社会治安形势、社会风气、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汉滨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案件

本报安康讯(记者吴琛)5月31日下午,汉滨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当天集中公开宣判的涉恶案件:

1.被告人赵健涉嫌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沈伟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2名被告人分别以抢夺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八年六个月和两年两个月有期徒刑。

2.被告人张伟等20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两案合并审理,20名被告人分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3.被告人葛鹏、刘磊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告人葛鹏、许志鹏、徐鑫、王培、李玮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两年半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4.被告人冯兴桥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冯兴桥、陈知明、胡万尧涉嫌寻衅滋事罪两案合并审理,3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与前罪数罪并罚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有期徒刑。

5.被告人黄亮亮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亮亮、汪森森、宗海建、李辉金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4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三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截至5月31日,汉滨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0件85人,受理涉黑涉恶案件数占安康市2/3,其中已宣判19件84人。

宝鸡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案55件

本报宝鸡讯(记者董毅)5月31日上午,记者从宝鸡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6个,查处恶势力犯罪集团25个,团伙62个,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750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006人。查处党员干部涉黑及充当“保护伞”案件55件。

宝鸡市纪委常委李培春告诉记者,市纪委把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坚持高压震慑,对涉黑涉恶问题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对政法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及时介入、全力核查。

截至目前,共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案件55件,党纪政务处分57人、组织处理9人,移送司法6人。

扫黑除恶进行时

(责任编辑:何一华 HN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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