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企投新闻网 > 资讯 > 正文
企投新闻网-移动版 首页

加快“新人力”产业布局 中智关爱通完成新一轮超亿元融资

时间:2020-07-15 11:56
分享到:

近日,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轮股票发行正式落定,公司成功引入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与上海国际集团下属金融科技投资平台两大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超亿元。

作为央企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中智关爱通多年来一直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与人力资源服务转型升级的推动者。此次融资完成后,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和上海国际集团下属国鑫创投将与原有股东中智上海、中信产业基金等,充分利用各自产业资源优势,支持关爱通在“新人力”领域的创新发展和布局。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之一人民网融媒叁号基金,是人民网旗下布局文化产业、推动科技创新的产业基金。人民网作为国内第一家整体上市的中央级媒体,凭借资本+技术双轮驱动,正力争成为内容科技(ConTech)领军企业。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投资让人民网和关爱通合作更加紧密,进一步促进“新人力”服务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上海国际集团下属国鑫创投是本次引入的另一重要战略投资者。上海国际集团是上海重要的金融国资平台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国鑫创投是上海国际集团的金融科技投资平台,此次战略入股中智关爱通,将为中智关爱通加入“上海基因”。相关负责人表示,关爱通在人力资源领域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基于账户管理系统,提供千企千面、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创造了丰富的“新人力”应用场景。该模式将为上海建设全球人才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通过资本运作与战略合作,中智关爱通有望借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春风,积极探索推进新理念和新技术的创新融合,构建与未来发展相匹配的“新人力”数字化平台和生态体系,力争成为国企“科改示范行动”的尖兵。

来源: 科创新闻网 责任编辑:企投新闻网
免责声明:
  • 注明“来源:企投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企投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投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企投新闻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加快“新人力”产业布局 中智关爱通完成新一轮超亿元融资

导读:近日,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轮股票发行正式落定,公司成功引入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与上海国际集团下属金融科技投资平台两大战略投资

近日,中智关爱通(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轮股票发行正式落定,公司成功引入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与上海国际集团下属金融科技投资平台两大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超亿元。

作为央企中国国际技术智力合作有限公司旗下企业,中智关爱通多年来一直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参与者与人力资源服务转型升级的推动者。此次融资完成后,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和上海国际集团下属国鑫创投将与原有股东中智上海、中信产业基金等,充分利用各自产业资源优势,支持关爱通在“新人力”领域的创新发展和布局。

本次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之一人民网融媒叁号基金,是人民网旗下布局文化产业、推动科技创新的产业基金。人民网作为国内第一家整体上市的中央级媒体,凭借资本+技术双轮驱动,正力争成为内容科技(ConTech)领军企业。人民网文化产业基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投资让人民网和关爱通合作更加紧密,进一步促进“新人力”服务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上海国际集团下属国鑫创投是本次引入的另一重要战略投资者。上海国际集团是上海重要的金融国资平台和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国鑫创投是上海国际集团的金融科技投资平台,此次战略入股中智关爱通,将为中智关爱通加入“上海基因”。相关负责人表示,关爱通在人力资源领域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基于账户管理系统,提供千企千面、千人千面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创造了丰富的“新人力”应用场景。该模式将为上海建设全球人才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通过资本运作与战略合作,中智关爱通有望借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春风,积极探索推进新理念和新技术的创新融合,构建与未来发展相匹配的“新人力”数字化平台和生态体系,力争成为国企“科改示范行动”的尖兵。

免责声明:
  • 注明“来源:企投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企投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企投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企投新闻网转载文章是为了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

相关阅读